报送飞行动态数据的相关单位及其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公示(动态更新) 民航局2024年11月15日发布了《关于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动态数据报送要求的公告》,相关单位陆续开展了向UOM平台报送飞行动态数据的工作,现将已实现报送的相关单位及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进行公示。附件:飞行动态数据 通知公告 2024年12月16日 0 点赞 0 评论 17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