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执照签注功能的通知
根据现行《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AC-61-FS-2018-20R2),执照有效期为2两年。自2023年9月1日起各执照持有人应在执照有效期期满前90天内向局方申请重新颁发执照。对于执照申请人,应出示在执照有效期期满前24个日历月内符合局方要求的无人机云交换系统电子经历记录本上的100小时飞行经历时间。对于不满足飞行经历时间要求的,应通过执照中任一最高驾驶员等级对应的实践考试。12月1日起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