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执照签注功能的通知

根据现行《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AC-61-FS-2018-20R2),执照有效期为2两年。自2023年9月1日起各执照持有人应在执照有效期期满前90天内向局方申请重新颁发执照。对于执照申请人,应出示在执照有效期期满前24个日历月内符合局方要求的无人机云交换系统电子经历记录本上的100小时飞行经历时间。对于不满足飞行经历时间要求的,应通过执照中任一最高驾驶员等级对应的实践考试。12月1日起系

关于持有原《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无人机企业补报数据的通知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12-31),本着进一步便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对于持有原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满足相应条件但未如期按照前期通告要求完成数据补录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企业,可在UOM平台再次进行数据补录填报。目前UOM系统已开放数据补录填报功能,请持有原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无人机企业(第一批871家企业无需填报)通过以下链接地址补报运行管理有关

第二次绿色通道可换发运营合格证企业名单(第一批)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本着进一步便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对于持有原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满足相应条件但未如期按要求完成数据补录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企业,可在UOM平台再次进行数据补录填报,通过“绿色通道”再次进行运营合格证转换。截至2024年1月28日,完成数据补录填报的企业共2660家,经评估,可完全转换运营合格证的企业共167家,部分转换(培训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