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陕西通用航空事业的大力发展,按照《民用航空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管理规定》(CCAR-183)及相应管理程序,经过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的严格考核,决定授权陕西直升机有限公司2名委任适航代表(DAR)对其到岸组装飞机进行适航检查。

  这是西北地区管理局对通用航空公司的首次授权,必将有力的提高适航审定工作效率,促进西北辖区通用民航事业的蓬勃发展。2018年6月4日,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举行了授权会议,会上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适航审定处向陕西直升机公司总经理和委任适航代表(DAR)通报了授权人员,职责及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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