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班名称:2016年跳伞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
二、培训时间:2016年4月。
三、培训规模:20人左右。
四、培训内容:跳伞竞赛裁判法、裁判员管理有关法规及管理办法、裁判实习等。
五、申办条件及要求:
(一)资质要求:具有组织培训活动资质且可依法开具相应正式税务发票或其他有效财务票据。
(二)场地及空域要求:具备能够容纳约20名学员的教室,并配备黑板、电视、投影仪、电脑、扩音设备等硬件设施。有适合进行跳伞比赛的外场场地。
(三)器材要求:有定点、特技比赛的裁判设备。
(四)经费要求:能够提供保障赛事活动所需经费。
(五)其他:有能力协调安排与培训班规模相适应的交通、食宿、救护等条件。
六、申办材料:
(一)资质证明。
(二)申请文件。
(三)申办单位简介。
(四)拟定的培训场地说明(附场地平面图)、场地安全状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五)承办培训班资金保障情况说明及预算方案。
(六)培训器材设施情况说明。
(七)承办及协办相关培训情况说明。
(八)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九)其他。
七、申办材料递交地点:
  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邮编:100061。
八、申办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16年3月5日。
九、申办单位及协办单位条件审核
  培训主办单位收到申办材料后,专家工作组将对培训申办单位进行审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培训主办单位将上网公示,公示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培训班名称。
(二)符合申办要求的单位名称及相关材料。
(三)选择承办单位的理由说明。
  提交申办材料和签订协议须为承办单位。有培训承办经验并履行协议的优秀单位将优先获得承办权。
十、承办单位公示日期:2016年3月9日至11日。
十一、签订培训承办合作协议
  培训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商定合作有关事宜,约定承办标准与条件,签订培训承办合作协议。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淼
  联系电话:010-67050839
  电子邮箱:huhucat614@sina.com
  传 真:010-67050839

                                     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2016年2月17日

【打印】    【关闭】

点赞(0)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