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管理,在全面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飞行标准司修订了咨询通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管理规定》。

  现面向行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反馈至uaspilot@caac.gov.cn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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