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民用航空器事件信息报告,依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民航局航安办组织对《外航不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程序》(AC-396-AS-2010-04)进行了修订,形成《外航事件信息报告程序(征求意见稿)》,现面向行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8月29日前反馈至邮箱:yb_zhu@caac.gov.cn

  

  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外航事件信息报告程序(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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